联运提单
联运提单(CombinedTransportB/L)
什么是联运提单?
联运提单是指联运经营者在办理集装箱运输业务时,向货物托运人签发证明货物已收到并对整个运输负责的文件。联运提单的签发不仅明确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责任关系,而且具有以下功能:
1.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
二、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同意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4.是履行相关手续的证明(如在部分国家报关征税时必须提交提单)。
目前,外运总公司使用的联运提单有两种,一种是外运总公司的联运提单,另一种是外国代理商的联运提单,如德国辛格,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都使用国家代理商的提单。
联运提单的主要内容
1、提单号(B/LNo),签发提单的人编制的顺序号;
2、发货人(shipper),具体专业公司名称全称;
三、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ororder);
4、通知地址(notifyaddress),通知人的地址一般为买方(收货人)的地址;
5、收货地点(placeofreceipt),接收货物的具体地点;
6、交货地点(placeofdelivery),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
七、运费支付地(freightpayableat),货物托运人支付费用的地点;
8.原提单份数(numberoriginalB/L),双方规定的份数;
9.签发提单的日期和地点(placeanddateofissue),一般当天装船,当天签字;
10、签字(sign),由公司负责人或负责包装发送的负责人或其代表签字。
签发联运提单
联合运输提单通常由第一船运输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但包括货物的整个运输过程。由于在联合运输中,货物从装货港到目的港由多名承运人共同完成,为了区分责任,每艘船的承运人需要分别签发分程提单作为内部责任划分的基础和凭证。
签发联合运输提单的承运人应当对货物的整个运输负责,即从接管货物到交付收货人的运输负责;承运人应当对各自航程的运输负责。因承运人的疏忽、过失或者未履行有关规定和义务而造成货物或者与货物有关的损失或者损坏的,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索赔。收货人可以向损坏的航程承运人或者签发联合运输提单的承运人索赔。签发联合运输提单的承运人应当对整个货物的损失和损坏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赔偿货物损坏后,可以根据分程提单向具体造成货物损坏的分程船承运人追偿。
联运提单与联运单据的区别
1、在实际业务中,联合运输文件下的联合运输对所使用的运输方式没有特殊的规定或限制,海运是联合运输中必不可少的运输方式。
2.银行在两种运输方式下处理文件也不同。联合运输文件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3条办理,联运提单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19条办理~22条办理。
3.联运提单的签发时间应在货物装运后,联运单据可在收到货物后签发。
4.联运提单发放装船提单,联运单据发放待运提单。
5.联运提单通常由海上承运人签发,而联运单据不一定由海上承运人签发。
6、联合运输提单下的货物接收地点通常在装船港,有时在发货人门、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码头堆场。
联运提单(throughbilloflading)联合运输单据(combinedtransportdocuments)是否一样?
因为290号第19条(b)(i)规定“联运提单”包括combinedoftransport;第23条(a)联合运输单据包括atleasttwodifferentmodesoftransport,因此,知道有没有区别。
Therewasasimilarty}betweenthesetwotransportdocumentsbutwhilethe`throughbilloflading"wasamaritimebillofladingissuesbyashippingcompanyoroneofitsagentsthe`combinedtransportdocument"(CTD)wasissuedbyacombinedshippingtransportoperatorwhowasnotnecessarilyashippingcompany.
这两种运输文件相似,但联合运输文件是船舶公司或其代理人之一出具的海运文件;联合运输文件由联合运输经营者出具,不一定是船舶公司。
因此,需要提供信用证throughB/L(联运提单)是否可用combinedtransportB/L如果联合运输提单被联合运输提单所取代"银行可以接受船舶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并注明货物装有船舶的人。
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的区别及应用
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的研究在当今国际贸易和运输发展中方兴未艾,但人们对这两种提单的理解存在实质性差异。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长期实践使得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理论上难以统一,在实际应用中无法普遍接受。本节试图通过这两种提单的不同性质,甚至与转运提单的不同特点,以及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实践对不同运输方式下使用的提单结汇的要求,在理论上探讨对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的正确理解,指导如何在实际业务中区分和应用。
联运提单和多联运提单
虽然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很多人对这两个提单的理解仍然停留在表面意义上,没有从实质性内容上理解这两个具有根本不同性质的提单,因此他们不会知道这两个提单随着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发展而发展的过程。自1983年6月以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400出版物》(已于1984年10月1日实施)和《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于1980年5月在日内瓦通过,人们似乎对这两个提单有了新的认识。从理论上讲,人们对这两个提单的理解趋于一致,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各自的利益和各种客观因素,无法把握,即一些从事具体业务的人也因理解上的差异而对事务的处理带来了不同的结果,从而导致人们对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的理解不足。
诚然,从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的条件和性质来看,似乎只有运输方式的组成和提单的名称有所不同。人们在学术上多次讨论这两个提单,但忽略了这两个提单在提单发行人、提单发行时间、提单性质、提单责任形式等关键问题上的研究。在实际的联运或多式联运业务中,即使货物运输的整个过程实际上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组成的,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提单仍然是联运提单。人们总是认为很难在实际业务中完全区分它们,并习惯于同时识别它们。甚至,联运和运输也被视为相同的运输方式。这三个提单的不同特点见表1:
信用证统一惯例与联运、多式联运提单
由于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存在根本差异,在选择这两种运输方式时,如果信用证规定的文件不够清楚,出口商往往会混淆这两种提单。即使他们知道,他们也希望理解为多式联运提单。其目的是在将货物交付给多式联运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后尽快结算外汇。
从信用证统一惯例第19条对联运提单的解释来看,更符合当前的实际做法,因为长期贸易惯例将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
运提单理解为,如信用证上没有相反的证明,银行当接受这种提单,即使事实上货物系由多种运输方式完成全程运输,也并不妨碍此种提单的性质,因此,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联运提单规定的性质可理解为:
1.全程运输可以是海与海,也可以是海与其他运输方式的结合;
2.虽然整个运输过程使用联运提单来证明运输合同,但并不强调运输合同的形式。
以上可以理解为,即使货物托运人与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签订了运输合同。或者整个运输经营者与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不妨碍提单签发人签发可以涉及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提单。
对于多式联运提单结汇问题,专门规定了跟单信用证的统一惯例:
1.如果信用证需要多式联运提单,或规定多式联运,但没有规定所需文件的形式,或文件的开立人,银行应按照文件接受;
2.如果多式联运包括海运,即使文件没有表明货物已经装载在指定的船舶上,或者文件上有规定如果装载在集装箱上,或者货物可能装载甲板,银行仍然接受文件,但没有表明货物已经装载在甲板上。
从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多式联运提单的规定来看,更准确的理解是,多式联运提单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而不是分割多式联运经营者与各运输区段承运人之间的责任依据。这是因为多式联运允许多式联运经营者委托他人完成部分运输,但不排除多式联运经营者对货物托运人唯一负责的合同主体。因此,多式联运提单的性质可以理解为:
1.货物全程运输必须通过多种运输方式完成;
2.多式联运合同作为全程运输的合同主体,多式联运提单作为合同证明。
联运提单
联运提单发表于2022-06-12,由周林编辑,文章《联运提单》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发布于本网,共3431个字,共5794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联运提单》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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