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的定义
在关税缴纳期限内未履行关税缴纳义务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上海关课。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促使滞纳税纳税人尽快履行其关税缴纳义务,使滞纳税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缴纳义务。中国海关法规定,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人缴纳滞纳税之日止,每天征收滞纳税额的1%。
计算关税滞纳金
按照规定,纳税人或者其代理人逾期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的,应当缴纳滞纳金。
计算公式如下:
关税滞纳金额=滞纳关税×0.5‰×滞纳天数
进口税滞纳金额=进口环节滞纳税×0.5‰×滞纳天数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写纳税书之日起15日内纳税;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实际计算纳税期限时,应当自海关填写纳税书之日起第二天起计算,当日不计入。支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关税支付期限延长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纳税期限内包含的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滞纳金天数按实际滞纳金天数计算,包括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
关税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发表于2022-06-14,由周林编辑,文章《关税滞纳金》由admin于2022年06月14日发布于本网,共438个字,共5498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关税滞纳金》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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