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放行
放行(Discharged)
什么是放行
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检验货物、纳税人缴纳关税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字放行。进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凭海关签署的货运文件提取或者运输进出口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取或者运输未经海关放行的海关监督的货物。
海关放行的基本形式
一、征税放行
取得海关放行前,进出口货物属于应税货物的,由海关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条例》的规定征收相关税和代理税,然后签字放行。
海关税收征收工作的基本政策是:按比例征收,依法减免、科学分类、认真退还、及时入库。其工作重点是注意一般贸易的审查、具体减免税的审批、加工贸易的检查、逮捕、检查和处理案件,杜绝以罚代税的现象。
在税收环节,海关作出的税收决定对纳税人具有强制性。因此,纳税人必须按归纳,不得拖延。为了反映税收工作的严肃性、政策性和准确性,海关应注以下环节:
1、完善评估体系。海关评估人员应熟悉国际市场情况,注意收集各种价格数据,特别是现阶段一些关键、每种商品的价格数据。
2、严格的减免税审批制度。海关审批部门应熟悉国家关税政策,特别是高速废除减免税文件,减免税政策界限不明确或审批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或审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行政策的随机性和盲目性。
3、加强税收分类工作。海关分类人员应提高分类水平,防止伪报名、规格从低分类,导致少征税、漏税。
海关征税的依据是货物的完税价格。通常,进口货物CIF出口货物的价格FOB价格可以作为海关征税的基础价格,但对CIF价或FOB价格明显低于同期货物进口价格,或买卖双方有影响进口交易价格的特殊经济关系,或者海关有权根据海关掌握的市场情况规定纳税价格。
二、担保放行
进出口货物的担保是担保人因进出口货物税或者部分证件不能及时准备而向海关申请放行的法律行为。其目的是确保海关监督货物的安全,避免纳税人无偿支付能力或者不履行义务造成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关下列情况的进出口货物实行担保放行制度。
1、临时进出口货物,包括摄影设备、胶卷、胶片、视频带、车辆、服装、道具、道具、道具、服装、车辆、动物、学术、技术交流、讲座等。
2、正在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手续,货物已到达港口,急需提取或运输,进出口税手续缓慢。
3.国家奶制进出口货物已取得进出口许可证,因故不能及时提供。
4.报关时,进出口货物不得提交相关文件(如发票、合同、包装清单等),货物已运至港口,急需提取或运输。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然后再提交相关文件。
5、经海关同意,将海关未放行的货物暂存放于海关监管区之外场所的。
6.因特殊情况经海关总署批准。
海关对下列情况不接受担保:
1.进出口国限制进出口货物,未取得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
2、金银、濒危动植物、文物、中西药品、食品、体育、狩猎枪、弹药、民用爆破设备、无线电设备、保密机等进出口货物,不得向海关核实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
(1)担保形式:
进出口货物担保有两种形式:缴纳保证金和提交保证金。
保证金是担保人向海关支付现金的一种保证形式。担保人在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前,应当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相当于相关货物的税费之和。
担保函是担保人按照海关要求向海关提交的具有明确权利义务的担保文件。出具担保函的担保人必须是中国法人,可以由缓税单位的开户银行担保。
(2)担保程序和期限:
1.符合申请担保条件的货物,申请担保人应当向办理有关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海关申请担保。
2、以保证金的形式申请担保的,报关人应当向海关支付相当于相关货物进口税等额的保证金。海关收取保证金后,向报关人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3、以保证函形式申请担保的,由担保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保证函一式两份,并加盖担保人的公章,一份留海关备案,另一份由担保人留存。
一般情况下,担保期限不得超过20天,否则,海关应当按照规定处理有关进出口货物。有特殊情况的,申请延长担保期限的,由海关审查,适当延长。暂时进口货物的担保期限,一般在货物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海关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担保销案:
当事人申请进出口担保时,应当在担保期满前主动向海关办理销售手续。销售是指海关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事先承诺的义务后,退还担保人支付的保证金或者取消提交的保证金,终止其义务。已缴纳保证金的,报关人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向海关办理退还保证金和销售手续;向海关申请担保的,申请人应当凭保留的保证书向海关办理销售手续。未在担保期限内向海关办理销售手续的,海关可以根据下列规定处理:
1.将保证金抵税,责令报关人按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并处以罚款;
2.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通知银行扣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3.暂停或取消报关人的报关资格。
三、信任放行
这是海关在有效监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监管模式进行改革的一项措施。海关根据进出口企业的通关声誉、管理水平等因素,对其进行评价和分类。对被海关授予信任企业称号的各类企业,采取集中报关、预报关、信任放行等优惠措施,使这些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在港口进出口时直接放行,并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批量或集中定期纳税完成海关手续。这种放行制度是建立在海关与企业、报关人相互信任的前提下的。但在方便企业的同时,也给海关带来了一定的管理风险。为此,地方海关采取与企业签订信任放行的谅解备案
海关放行
海关放行发表于2022-06-15,由周林编辑,文章《海关放行》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发布于本网,共2198个字,共5196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海关放行》相关的内容。
版权声明:
文章:(海关放行),来源:,阅读原文。
海关放行若有[原创]标注,均为本站原创文章,任何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任何内容不得引用,文章若为转载文章,请注明作者来源,本站仅为分享知识,不参与商业活动,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