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关
退关(Shutout)
什么是退关
退关,又称出口退关,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安装运输工具,发货人要求将货物退出海关监管区域。
通关出口退关货物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完成出口海关手续的货物未安装出口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至少日内向海关申请退出。经海关批准并撤销出口申报后,凭海关签署的文件提货并运出海关监管场所。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出货物,可以自纳税之日起一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
出口退关后核销单的办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管理规定,因出口退关等原因退回的核销单应当向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注销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文件:
1.注销申请:申请中简要说明退关原因,申请注销退关核销单;
2.在中国电子在中国电子港出口收汇栏中找到。此时,上述海关状态为退关,直接打印页面,加盖企业公章,与其他文件一起交给外汇管理局;
3.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和报关单.
将上述三份文件交给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货物退关后注销手续。
出口货物退货退货处理
在对外经营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已报关出口的货物发生销货退回,称退关退货。
一、已办理退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缴纳退税(免税)税。退货货物已申报退税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出口企业对退货货物进行加工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或退货供应商不再出口,出口企业应持有相关凭证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出口货物退税证明和退货折扣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出口企业或供应商凭证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售税。
(2)出口企业将退货货物转入国内销售的,应当持有有关凭证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入国内销售凭证,作为国内销售时的进项扣除凭证。
二、已申报退税、退货
出口企业向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提交购买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联)后,货物退货并转入国内销售或部分国内销售的,企业必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出口货物退税补充证明,退税应扣除或比较退税业务(申报材料正常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写出口货物转入国内销售证明。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字后,作为国内销售时扣除进项税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扣除联)应当保留退税机关。
三、未申报退税,退货处理
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但已退回退货并转入国内销售的,出口企业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和原始文件上签署未退税字样。
退关
退关发表于2022-06-15,由周林编辑,文章《退关》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发布于本网,共1016个字,共5158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退关》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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