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航空器

摘要:入境航空器 入境航空器是什么?入境航空器是指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的外国籍航空器和航行于国际航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航空器。所有入境航空器必须对疫区的入境航空器和入境航空器进行卫生检疫。申报内容包括:入境飞机是否发现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死因不明。入境航空器的检验要求1.非疫区飞机可通过地面航空站和检验检...

入境航空器

入境航空器是什么?

入境航空器是指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的外国籍航空器和航行于国际航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航空器。

所有入境航空器必须对疫区的入境航空器和入境航空器进行卫生检疫。申报内容包括:入境飞机是否发现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死因不明。

入境航空器的检验要求

1.非疫区飞机可通过地面航空站和检验检疫机构通过电信申报检疫;

2.当疫区飞机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有人因意外伤害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时,机长应立即通知到达机场的航空站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在首次到达的国境口岸指定地点接受检疫。

3.入境航空器到达后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总申报单、旅客名单及货物舱单,包括入境航空器的国籍、机型、号码、识别标志、预定到达时间、出发站、经停站、机组及旅客人数。

入境航空器-图1

4.黄热病疫区必须出示有效的灭蚊证明。

检疫入境航空器

1.入境航空器的负责人或代理人必须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检疫。在飞行过程中,如果乘客发病或有人死于意外伤害,死亡原因不明,船长应及时通知地面航空站,并迅速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

2.航空器入境前,航空器负责人应通过航空器上的广播或电视通知乘客,中国检验检疫部门不得携带禁止携带水果等动植物及其产品。如携带,必须如实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罚。

3.入境航空器负责人或代理人必须向乘客发送符合检验检疫部门要求的入境旅客申报卡,并要求旅客如实填写。

4.入境航空器到达机场后,检验检疫人员首先登机。机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提交总申报单、乘客名单、货物舱单等相关检验检疫文件,并如实回答检验检疫人员关于航空器卫生状况的问题。检疫结束前,除检验检疫部门许可外,任何人不得上下航空器、装卸行李、货物等物品。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或者检疫许可证后,方可下、卸载。

5.入境航空器不得携带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发现病虫害的,应当根据情况进行熏蒸、消毒、杀虫、除害。入境航空器当事人必须给予必要的合作和协助。

6.被检疫传染病污染或者发现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入境航空器、行李、货物、邮包等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物品,必须进行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拒绝接受卫生处理的,除特殊情况外,允许航空器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

7.入境航空器不得携带媒体昆虫。入境前发现媒体昆虫的,机组人员应当进行杀虫处理。检验检疫人员登机检疫时,机长或者授权代理人应当主动出示空的杀虫剂罐,并在总申报表中的相关卫生检疫栏中注明已进行除虫处理。

8.黄热病疫区的飞机必须提供官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灭蚊证明。如果飞机到达时不能提供灭蚊证明或检验检疫部门认为提供的灭蚊证明不符合要求,并在飞机上发现活蚊,则认定为涉嫌染疫。检验检疫部门应对飞机进行杀虫消毒,彻底杀灭成虫、卵和幼虫。特殊情况下,灭蚊前需要卸货的,必须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卸货,并采取预防措施,使卸货人员免受感染。

9.传染病疫区检疫入境航空器上述人员必须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持有相应的国际疫苗接种证书,并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查。无证人员不得离开飞机或进入中国。

10.国家禁止进入航空器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航空器上,任何人不得带下航空器,后续处理必须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11.污染的部位或环境必须进行消毒等检疫处理。

12.垃圾和垃圾必须集中清理,并放入清洁袋中。重点疫区或者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文件规定具体要求的,必要现场消毒后方可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运输过程中不得泄漏。

13.食品、饮料、饮用水和用具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4.入境航空器携带过境动物的,应当持有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的批准许可证,并按照指定的港口和路线过境。运输工具、装载容器、饲料、铺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的规定。载有过境动物的承运人或者护送人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疫证书、许可证,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检验。检疫合格的,允许过境。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八条列出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全群动物不得过境。对受污染的饲料进行除害、过境或者销毁。尸体、粪便、铺装材料及其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运输或者转移过境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检查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检疫合格的,允许过境。发现法定名录中列出的病虫害的,应当进行除害处理或者不得过境。过境期间,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批准,不得拆卸运输工具。

参考文献

  • 王永红主编.报关报检实务.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3(10).第280页

入境航空器

入境航空器发表于2022-06-15,由周林编辑,文章《入境航空器》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发布于本网,共1887个字,共5251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入境航空器》相关的内容。

版权声明:

文章:(入境航空器),来源:,阅读原文

入境航空器若有[原创]标注,均为本站原创文章,任何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任何内容不得引用,文章若为转载文章,请注明作者来源,本站仅为分享知识,不参与商业活动,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删除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5775053793

9:00-18:00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