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什么是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所谓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在考核部门授权的产品范围内检验质量纠纷产品,并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特点
仲裁检验有几个特点:
一是有资格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必须是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或者授权部门考核合格的质量检验机构,仲裁检验的产品范围限制在授权检验范围内;
第二,仲裁检验和一般检验一样,是测量、检查、测试或测量实体的特征,并将结果与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个特征的合格活动,即检验应有基础,并比较结果和基础。
第三,仲裁检验是对有争议的产品进行的检验。仲裁检验的目的是对有争议的产品进行质量判断,作为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技术依据。因此,并非所有的产品检验都可以称为仲裁检验。第四,仲裁检验必须由符合法律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如果只有质量提出申请的,不得称为仲裁检验。
申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1.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出申请。上述申请人是指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社会团体、双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
2.不予受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接受以下四项要求:一是申请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二是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三是受科技水平限制,不能进行检验;四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对产品质量纠纷作出有效判决和决定。不接受的,应当说明原因。
3.仲裁检验委托书
申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申请人应当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并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委托书包括:(1)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委托仲裁检验的依据和检验项目;(4)批量产品仲裁检验的抽样方式;(5)完成仲裁检验的时间要求;(6)仲裁检验的费用、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7)违约责任;(8)申请人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代表签字和时间;(9)其他约定的事项。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抽样和检验方法
1.批量产品的抽样、封样原则
批量产品仲裁检验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抽样:
(一)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
(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没有规定的,按照争议双方的约定进行;
(3)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提出抽样计划,并在申请人确认后提取样品。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抽样、密封的,申请人应当通知争议双方到场。如果争议双方不在场,申请人应在场或提供书面确认意见,并同意相关抽样。
2.检验方法
国家强制性标准有检验方法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规定检验方法的,执行生产方出厂检验方法;生产方未出厂检验方法或者未提供检验方法的,执行双方同意的检验方法或者申请人确认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验方法。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判断依据和仲裁检验报告
1.判定依据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质量判断依据:第一,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第二,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规定的,执行争议双方约定的产品标准或者有关质量要求;第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规定的,争议双方未约定的,应当执行产品一方明确的质量要求。
2.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批量产品抽样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报告对批量产品有效。
3.样品的处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妥善保管样品。除损失品外,样品应在仲裁检验结束后返还或按照有关协议处理。
参考文献
- ↑谈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发表于2022-06-15,由周林编辑,文章《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发布于本网,共1490个字,共5397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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