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结售汇制度

摘要:强制结售汇制度 什么是强制结售汇制度?强制结售汇制度也就是说,企业和个人国家规定的外汇账户外,还必须将多余的外汇出售给指定的外汇银行,指定的外汇银行必须在银行间市场出售高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头寸的外汇。在这一制度中,央行是银行间市场最大的接管者,从而形成了国家外汇储备。结汇是指外汇收入人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指定外汇银行,...

强制结售汇制度

什么是强制结售汇制度?

强制结售汇制度也就是说,企业和个人国家规定的外汇账户外,还必须将多余的外汇出售给指定的外汇银行,指定的外汇银行必须在银行间市场出售高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头寸的外汇。在这一制度中,央行是银行间市场最大的接管者,从而形成了国家外汇储备。

强制结售汇制度-图1

结汇是指外汇收入人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指定外汇银行,后者按市场汇率支付本币的行为。结汇分为强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强制结汇是指所有外汇收入人必须出售给指定外汇银行,不得保留外汇;意愿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可以出售给指定外汇银行或开立外汇账户,由外汇收入所有人决定;限额结汇是指国家批准的限额内外汇收入,超过限额必须出售给指定外汇银行。

我国强制结售汇制度的发展历程

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中国一直实行强制性的银行结算和外汇销售制度。强制结算和外汇销售是当时特殊环境下的外汇管理政策。当时,中国的改革开放刚刚启动,仍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为了积累足够的外汇储备,保持人民币汇率长期基本稳定,防范风险,中国采用了强制结算和外汇销售制度。

与1994年左右相比,中国经济和外汇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外汇储备增长迅速,强制结算和销售外汇制度的缺点日益显现。中国不断完善,国家多次调整外汇管理政策:

  • 1997年9月,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外汇收入的15%范围内保留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
  • 2001年11月,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开立标准放宽,中资企业外汇收入保留限额提高至25%;
  • 2002年10月,取消对中资企业开立常规项目外汇账户的条件限制,允许企业上一年度常规项目外汇收入的20%核定账户限制;
  • 2004年3月,国内机构经常保留的外汇账户比例从20%提高到30%~50%;
  • 2005年8月,保留国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比例从30%或50%提高到50%或80%;
  • 2006年6月,调整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办法,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 2007年8月,国内机构可根据经营需要白行保留其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

实施外汇结算制度的目的是及时、足额地将中国企业的外汇收入汇入外汇储备,为进口支付外汇提供保障。通常,外汇储备规模较小时,主要采用强制结算方式;随着外汇瓶颈的解除,意愿结算更符合间接管理的需要。根据我国目前的外汇收支情况,我国同时采用强制结算和限制结算两种方式,即强制结算一般中国企业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年进出口总额和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财务状况良好的中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开立外汇账户,实施限制结算。在银行结算制度下,特别是在强制结算制度下,指定外汇银行被动地从企业和个人手中购买外汇,无法选择外汇货币和数量,因此外汇头寸特别容易遭受外汇风险。

强制结售汇制度的弊端

在改革开放初期,强制结售汇的实施为中国积累了大量的外汇储备,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该制度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一)强制结售汇产生风险倒置效应

强制外汇结算和销售制度导致了风险倒置现象,即本应由公共或私营企业和商业银行承担的所有外汇风险均由中央银行承担。最初,中国的大量外汇是由中国企业通过外贸获得的。根据常识,企业应承担持有外汇的风险,银行也是如此。然而,强制外汇结算和销售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外汇风险转移到中央银行,这实际上增加了国家的系统风险。强制外汇结算和销售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中国不断推进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越来越不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增加了央行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的难度

由于强制结算和销售外汇的存在,产生了所谓的外汇支付效应,外汇支付是指由于国际贸易获得的外汇收入,由于强制结算和销售外汇的作用,被迫发行大量基于外汇的基本货币,从而减少了市场上的外汇供应。由于外汇支付现象的存在,央行增加了大量不必要的货币供应,为了稳定国内货币供应,降低价格,央行必须发行对冲票据,提取人民币,使央行产生大量不必要的债务,降低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主动性,增加央行进行货币宏观监管的难度。

(3)强制结售汇制度扭曲了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其定价扭曲

由于强制结算和销售外汇系统是一种强制、无条件的结算和销售外汇系统,除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和经批准保留的企业经常外汇收入外,其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同时经常项目外汇指定银行可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或从其外汇账户支付。相比之下,资本项目的管理仍然相当严格,资本项目的外汇使用必须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才能从其外汇账户支付或购买到指定的外汇账户。

相关条目

  • 意愿结售汇制度

参考文献

  1. ↑胡敏,傅坤山.我国强制结售汇制度的发展和改革[J].西部论坛,2008
  2. ↑胡敏,傅坤山.强制结售汇可以休息[J].甘肃金融,2008

强制结售汇制度

强制结售汇制度发表于2022-06-19,由周林编辑,文章《强制结售汇制度》由admin于2022年06月19日发布于本网,共1911个字,共5555人围观,目录为外汇汇率,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强制结售汇制度》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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