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
你真的知道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风险吗?你知道多少?以下是爱68为您整理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风险的相关知识,让您更深入地了解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风险是什么。那么,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风险在海洋运输行业代表了什么呢?让我们一起看看。
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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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是什么?
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作为海上货运保险的特殊附加保险之一,承保一些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政治风险,包括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这些政治风险造成的危害范围很广,其损失程度难以预测。这些因素不包括在估计损失概率时,包括货物运输保险在内的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因此它们被列为除外责任。海上货运保险以特殊附加保险的形式承保,赔偿被保险货物的直接损失,但间接损失除外。
上海货运战争责任范围
根据我国《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第一条的规定,我国海运货物战争险的责任范围。
1.战争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足以指战争、类似战争、敌对、武装冲突或海盗造成的损失。
有必要解释责任中涉及的一些概念:
第一,战争。战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敌对国家以武力实施同一政策造成的武装冲突和法律状态。因此,除了一定规模的武装冲突事实外,战争还必须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和程序,必须通过宣战或其他战争意。如果只有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的事实不构成战争的法律状态,则只能是非战争的武装冲突。
也是类似的战争行为。也是一种类似战争行为。
第三,敌对行为。敌对行为是指国家不一定使用武力,但双方已经成为敌人,断绝外交关系。
第四,武装冲突。武装冲突是指国家用武力解决争端而不构成战争状态的武装敌对行为。
第五,海盗行为。海盗行为是指为个人利益采取暴力行动掠夺、抢劫和破坏被保险货物。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海运货物战争保险条款》将海盗行为列为承保风险,包括英国《协会货物条款》中的海盗行为A《协会货物战争险条款》承保责任的规定不同。
必须强调的是,海运战争保险只承保战争行为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直接损失至于战争风险造成的间接损失或费用,如因战争风险责任内的风险造成航程中断或挫折,或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行使有关战争风险条款规定的权利,将货物卸载在保险单规定的港口和地点以外。因此,被保险人应承担各种附加合理费用,包括卸货、上岸、仓储、转运、关税和保险费。它不在其承保范围内。外国海运战争保险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通过附加费用条款扩大这些附加费用。中国的海运战争保险没有这样的附加条款。
2.因战争行为造成的捕获造成的损失。这是指上述战争行为造成的捕获、拘留、拘留、禁止、拘留造成的损失。责任中提到的捕获是指被敌对国家或者对方拦截、强制没收的军事行动;拘留、拘留、禁止、拘留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被敌方政府或者当地行政权力机构强制占有或者拘留的行为。
3.常规武器造成的损失。这是指水雷、鱼雷、炸弹等各种常规武器造成的损失。
传统武器是指除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外的各种战争武器。水雷不仅是指战争期间双方使用的水雷,也是战后未清除或残留的水雷。
4.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这是指本条款责任范围即上述三项责任)造成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保险人在海上货运战争保险下承担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必须由上述三项责任范围造成。因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因货船搁浅、礁石、沉没、碰撞、碰撞、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属于海上货运基本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
除上海货物运输战争险责任外
海上货运战争险的除外责任共有两项。
属于除外责任。才属于除外责任。
2.因执政人员扣导致航程损失的索赔。这是指根据执政人员、执政人员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和拘留造成的保险航程损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海上货运战争保险只承担战争风险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直接损失,保险人自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
上海货物运输战争险责任
海上货运战争保险的保险责任起止规定不同于海上货运保险的规定,不采用仓库至仓库条款。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装载的海轮或驳船到卸载目的港海轮或驳船,即水风险和运输工具风险,保险人对货物到达目的港后陆上损失不负责任,责任起止规定称为水责任原则。还有几项与这一原则有关的规定。
1.货物到达目的港的责任期限为15天。被保险货物因港口拥挤、装卸困难等原因不能及时卸船或驳船的,海运战争保险的保险责任最多延长至从海轮到达目的港当天午夜至15天。海轮到达目的港的意义是指海轮在港区的泊位或地点锚定、停泊或电缆。如果没有这样的泊位或地点,则是指海轮在原卸货港或卸货地点或附近首次锚定、停泊或电缆。
2.货物到达中途港的责任期限为15天。如果在中途港转运,无论被保险货物是否在当地卸载,海运战争保险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海轮到达港口或卸货地点的午夜15天,货物安装续运海轮时恢复有效。
3.货运合同的终止地点视为目的地。被保险货物运输合同在保险单规定的目的地以外终止的,视为保险目的地,保险责任仍按照货物到达保险单规定的有关规定终止;货物需要运往原目的地或者其他目的地的,只要被保险人在更新前通知保险人并支付保险费,保险责任可以重新有效。
4.航海变更需要通知和额外费用。只要被保险人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在必要时支付保险费,只要被保险人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在必要时支付保险费。
参考文献
- ↑应世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新编.200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9
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
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发表于2022-12-01,由周林编辑,文章《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由admin于2022年12月01日发布于本网,共2349个字,共5326人围观,目录为海洋运输,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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