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9610,9710,9810于2021年7月1日全国海关开放试点
海关部署于2021年06月28日发布《海关总署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开放9610,9710,9810试点,在现有的基础上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的监管试点。
9710(跨境电商B2B模式),9810(海外仓模式)海关的监管方式将在全国推广,为全国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带来正式的便利,从2020年的7月的10个关区(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共10个海关开放),增加到2020年9月的22个关区(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共22个海关),直到今日2021年7月1日在现在的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海关新政策对跨境电商的申报模式是支持的,而且海外电商货物查验是有绿色通道的,优先查验、优先放行。
企业享受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一体通关自动比对,简化申报无纸化,用组货平台的订单统一导入,统一生成订单的编号发送,大大减少了申报环节出现的商品归类的差错。
9710、9810、9610、0110申报方式有何区别:
电商货物快速通关,保证了企业时效有利于国外消费者对中国的商品品牌的依赖性,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其实很简单,主要当地的工商备案、海关备案进出口权,有了线上卖家网址进行单一窗口信息变更,海外仓的模式比较复杂,需要企业有自己的海外仓,否则不能够备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6月22号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实行纵向推进对电商而言,扩大跨境综试区的试点范围,优化正面清单,未来的政策是越来越好,疫情后的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口零售试点将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多,中国的老百姓疫情期间卯足了劲赚钱,疫情后肯定是从国外买买买。
跨境电商B2B,9610,9710,9810于2021年7月1日全国海关开放试点
跨境电商B2B,9610,9710,9810于2021年7月1日全国海关开放试点发表于2021-07-02,由周林编辑,文章《跨境电商B2B,9610,9710,9810于2021年7月1日全国海关开放试点》由admin于2021年07月02日发布于本网,共760个字,共10583人围观,目录为贸易新闻,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跨境电商B2B,9610,9710,9810于2021年7月1日全国海关开放试点》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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