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原产地的确定(货物原产地确定的方法)
原产地规则的定义:
一国(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原产地规则类别:
从适用目的的角度来看,原产地规则分为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两类
1.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指一个国家为实施国家优惠政策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是以双边、多边协议或者自主形式制定的特殊原产地认定标准,称为协议原产地规则。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指国家立法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独立制定的原产地规则。又称独立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认定标准:
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中国签署的优惠贸易协定的主要从价百分比标准是:
①亚太贸易协定 (六国签署: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中国)
※非成员国原材料等总价值不超过货物的55%
也就是说,如果成员国的材料超过45%,原产国将被认定为受益国
※原产于孟加拉国的货物,非成员国的原材料不超过65%
也就是说,如果孟加拉国和协议成员国的材料比例达到35%以上,则确定原产国为孟加拉国。
②《中国—东盟合作框架协议》
(东盟成员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
※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原材料和零件不超过60%
也就是说,原产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品占40%以上;如果最终过程在成员方完成,则原产国将被确定为东盟成员国
③CEPA香港、澳门
港澳产品增值标准为30%以上,原产地为香港、澳门
④《中巴自由贸易协定》
※要求巴基斯坦原产成分不少于40%,原产地为巴基斯坦。
※原产于中国和巴基斯坦的成分不少于40%,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认定为巴基斯坦
⑤特别优惠关税原产地规则
※受惠国制造和加工非本国原材料的增值部分不低于所得货物价值的40%
⑥《中智自贸协定》
※非成员国的原产材料小于60%;
也就是说,如果成员国的原材料达到40%以上,原产国将被认定为受益国
(3)直接运输标准
2.非优惠原产地识别标准
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或制造的货物,以最终完成实质性变更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以税收分类为基本标准,税收分类不能反映实质性变化的,以价格百分比、制造或加工工艺为补充标准。
①税则分类变更:指产品加工后,《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一级的税则分类变更,
②制造或加工过程:指在某一国家(地区)赋予制造、加工后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过程。
③从价百分比是指一个国家(地区)制造加工非国家(地区)原材料的增值部分,占所得货物价值的30%以上。
货物原产地的确定(货物原产地确定的方法)
货物原产地的确定(货物原产地确定的方法)发表于2022-07-07,由周林编辑,文章《货物原产地的确定(货物原产地确定的方法)》由admin于2022年07月07日发布于本网,共990个字,共5545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百科,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货物原产地的确定(货物原产地确定的方法)》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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