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报检注意事项(报关报检需要注意什么)
一、报检资格
1、检验单位首次报检时,必须持营业执照和政府批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报检人员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2、代理检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检验人员"代理报检员证",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3理人报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四、非贸易性报检行为,报检人可以凭有效证件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二、报检范围
1.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对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检验检疫;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可入境;
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疫的;
4、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或一般原产地证;
5.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查;
六、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官方机构出具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的证明;
7.未列入《检验检疫货物目录》的入境货物经用人单位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损坏、短缺的,需要检验检疫局出证索赔;
8、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的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鉴定业务;
三、变更报检证单
1、报检人申请撤销报检时,应书面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
2.报检后30天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自动撤销报检。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报检:
A、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的;
B、国家或地区变更,检验检疫要求不同;
C、更换包装或重新组装;
D、已撤销报检的。
4、申请人申请变更证书时,应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交相关信函等证明文件,并提交还原文件,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5、名称、数量(重)、检验检疫结果、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与合同、信用证不一致,或者与输出、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不得变更。
6、检验人遗失检验检疫证书的,必须由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在指定的报纸或出版物上声明无效,经检验检疫局批准后重新签发。
四、报关报检单填写说明
1、检验单由持有检验证书的人员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印章。
2.原则上,一批货物应填写检验单。一批入境货物是指同一合同、发票和提单;一批出境货物是指同一产品名称、运输工具、运输到同一地点和收货人。
3.报检单填写应完整、真实、准确,不得变更。如果列内容不能填写,则应注明***。用打印或笔填写,字迹应清晰。
4、任何人不得涂改已受理报检的文件。
5.发货人/受货人:发货人或信用受益人应当按照外贸合同填写;HS编码:根据《商品分类与编码协调制度》中列出的货物编码。检验数量:填写检验检疫申请数量,注明货物计量单位名称;检验重量:填写检验检疫申请重量,注明净重/毛重和计量单位;货物总值:按合同、发票所列货物价值填写,注明货币;检验检疫项目:法律检验项目或合同约定的项目逐一填写;申请检验检疫文件:准确说明所需检验检疫证书的类型。
6.报检人姓名必须在报检人声明栏上签字。
五、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书
申请人:填写检验单位,并加盖公章。
2.联系人:填写检验员姓名和检验员证号。
3.原发证书:填写原发证书的类型、编号和交付的证书正本和副本数量
4、货物品名及数量:按原发证单上所列货物名称和数量填制。
5.更改原因:详细说明需要更改的原因。
6.变更内容:详细列出变更前后的证书内容。
7.申请表其他栏目也要如实填写。
报关报检注意事项(报关报检需要注意什么)
报关报检注意事项(报关报检需要注意什么)发表于2022-07-07,由周林编辑,文章《报关报检注意事项(报关报检需要注意什么)》由admin于2022年07月07日发布于本网,共1347个字,共5924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百科,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报关报检注意事项(报关报检需要注意什么)》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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