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应怎样做
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应怎样做?我们是一家进出口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以代理出口商品为主,请问,代理出口货物受托方的会计科目如何分列?最好从受托办理出口至整批货物完毕举例说明。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该项代理业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类,按照现代服务业征收6%的增值税,而且依据《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自2017年11月19日起,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您公司发生的增值业务均需缴纳增值税。
有关代理出口业务核算问题,代理出口业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买断出口,其账务处理与自营出口基本相同;一种是收取手续费代理出口,属于您公司的主营业务,账务处理如下:
对代理出口业务,如果受托方为专门从事代理业务的外贸公司其外汇收入款及出口货物成本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如果受托方为非专门从事代理业务的外贸公司其外汇收入款及出口货物成本应计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1.收到代理出口商品。财会部门应根据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登记备查簿,按合同规定出口金额扣除手续费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受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理出口货款)。
2.代办出口托运。受托方根据代理出口合约及代理出口商品,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时,应根据业务储运部门开具的出库单,登记备查簿,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贷:受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3.代办出口交单。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内,将全套出口单证按合同规定结算方式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时,财会部门应凭储运部门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 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进价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
贷: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同时,注销备查账簿中的单式记账登记。【备注】如果是委托方自行将出口货物运往港口等交货地的,会计处理只通过备查簿“代理出口商品——××商品”来进行登记。
4.出口收汇。银行收妥货款扣除银行费用,受托方根据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银行费用)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汇兑损溢)
5.代付国外费用。对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外费用(运、保、佣费用),支付时应凭有关单据及银行购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其他)业务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运输费——保险费——佣金
贷:银行存款 同时结转:
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外费用)
贷:主营(其他)业务成本——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
6.代付国内费用。代理出口的国内各项直接费用,应凭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内费用)
贷:银行存款。
7.结算代理出口货款。代理出口业务在收妥货物结汇人账、结算国内外各项费用及应收手续费后,并将清算后的货物划拨给委托方,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理出口货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确认代理手续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代理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手续费缴存银行或直接由外汇账户留成转入人民币账户。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8.缴纳代理费增值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应怎样做
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应怎样做发表于2019-04-24,由周林编辑,文章《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应怎样做》由admin于2019年04月24日发布于本网,共1601个字,共6675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应怎样做》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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