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让信用证
信用证可转让(Transferable Letter of 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简介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经出口商请求,进口商同意,开证行开立可转让信用证,并表明授权受益人(即原信用证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所列金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出口商以外的第三方,即第二受益人(Second Beneficiary)转让后有权使用权力。这种转让称为一次转让,但第二受益人不得再次转让。
第二受益人称受让人(Transferee)但原信用证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对合同所列条款承担责任。
所有可转让信用证必须注明以下句子,以示其功能:
1.本信用证可转让。(This Credit is Transferable)。
2. 本信用证允许转让。(Transfer to be allowed)。
适用于可转让信用证的贸易方式
1. 如果进出口商签订的订单是商品标准化、包装标准化、检验程序化、批量大、金额大,货源来自不同地方,即订单的货源必须从不同地方的港口出口。这种贸易方式是为了使合同货物(Contractproducts)与计价货币(Price Currency)可转让信用证相对更换简单、易办、装货顺利、结汇安全。(Transferable Credit)。
遵照UCP第四十四条出口商可以要求进口商出具可转让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Beneficiary)作为转让人(Transferer),银行通过银行转让(Transferable Bank)信用证金额(Amount)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出口商所在地或异地港口的分支机构,或异地供应商,即第二受益人(Seond Beneficiary),但是,第二受益人应当按照规定的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装船、制单结汇。第二受益人不得再次转让,转让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总额。
2.如果进口商派人到国外购买所需的商品,或委托外国代理商购买商品,进口商可以出具以货源代理人为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外国代理商可以将其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分割给一个地方或其他地方的供应商作为第二受益人。可转让的信用证由外国通知银行承担。
3.从一个国家生产的商品运输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销售。经过国际多层次的交流,其特点是商品生者与卖方地理位置遥远,交易量大,签约复杂。因此,中间人必须介入或邀请经纪人介入。他们的目的是赚取中间费,即佣金。
中间商从国外收到订单,收到外国进口商出具的可转让信用证,以中间商为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将订单交给制造商,并将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第一受益人不愿通知 提供货源的制造商的地址和交易条件,以保留商业秘密和商业竞争的机会。
这种做法对中间商有两个好处,一是保护商业秘密,二是赚取中间利润(Commission)。第一受益人出具的商业发票金额大于第二受益人出具的发票金额,两者之间的差额为中间人的利润。
可转让信用证的功能和转让方式
1. 信用证金额可分为全额和部分金额
①全金额转让(Total Transfer)
第一受益人根据货源的分布情况,如果货源来自制造商,货物不允许分批装运,只能装运一次,信用证全额转让给第二受益人。
②部分金额转让(Partial Transfer)
若只将可转让信用证所列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则称部分金额转让。UCP 第四十四条规定,原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的,第一受益人可以将部分信用证金额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受让人应当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办理议付、承兑或者付款。
2.是否更换商业发票可分为不更换发票和不更换发票转让
①不更换发票转让(Transfer without Substitution of Invoice)此种转让方式系信用证的原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受让人,即由第二受益人装运货物并备妥所须单据,通过第一受益人或以第一受益人的名义直接向议付银行办理议付或付款。此种方式较为简便,在国际贸易的实务中通常予以采用。
②更换发票转让(Transfer with Substitution of Invoice)
作为中间人的第一受益人,如果第二受益人不想知道买方的商业名称,第一受益人可以通过更换发票来保密。
具体方法是,第二受益人装运货物后,第二受益人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提示付款或付款。银行用第一受益人提供的商业发票代替第二受益人提示的发票。第一受益人提示的发票金额较大,两张发票之间的差额为中间人赚取的利润。付款银行提出付款后,将第一受益人提示的发票和其他文件发送给开证银行索赔。
3.信用证所列条件是否变更,可分为原条件转让或变更条件转让。
①一般情况下,根据原信用证所列条件进行转让,称为原条件转让。这种做法简单易行,风险小。所有原始条件转让应注明以下句子,以便其转让功能。
----本信用证按原信用证所列条件转让。
This Credit can be transferred only o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pecifed in the Original Credit.
②转证
----金额和单价低于原金额和单价;
----信用证期限,提示文件日期和装运期限,比原信用证条件提前;
----保险金额比原信用证增加百分比。
除上述条件外,其他条件需要变更的,视情况而定。
4.转让地点可分为国内转让和国外转让
①国内转让 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的使用权力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其地点系同一国境,称国内转让。在信用证中应载明如下文句:
----本信用证转让仅限于同一国境转让给第二受益人。
This credit is transferable only to a second Beneficiary in the same country.
②国外转让 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使用的权力转让给另一国境的第二受益人,称国外转让。在信用证中应载明如下文句:
----本信用证转让××××国家第二受益人。
This credit is transferable to a second Beneficiary in the ×××.
5.转让可分为银行转让和私人转让
①银行转让或通通过银行办理转让手续的,银行应当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批准后,银行应当给予第二受益人转让通知书(Advice of Transfer)。
②私人转让通知书和第二受益人(Letter of Personal Transfer)
私人转让必须是第一受益人与第二受益人与第二受益人有长期合作的基础,相互信任,第一受益人必须做两件事,一是向制造商提供收到信用证的原始复印件,以证明已收到可转让的信用证,使制造商放心。第二,在制造商交付装载后,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共同签署了转让申请,并要求银行将资金转让给制造商。
可转让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1.中间商申请转让
2.转让银行办理信用证转让,并通知实际供应商
3.实际供应商发货并提示文件、指定银行(转让银行)付款或承兑或议付。
4.转让银行通知中间商更换发票和汇票,中间商更换发票和汇票。转让银行向中间商支付差额
5.转让行向开证行发送订单索赔
可转让信用证的业务是在一般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加入上述业务1-4的环节。
参考文献
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发表于2022-05-23,由周林编辑,文章《可转让信用证》由admin于2022年05月23日发布于本网,共2976个字,共5106人围观,目录为信用证,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可转让信用证》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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