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代付
什么是信用证支付?
信用证代付是指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国内开证行委托其境外分行在到期日预付国内开具的信用证,并在约定期限内通过国内开证行退还预付款的业务。由于支付是由海外(海外)银行完成的,在实践中也被称为海外支付。
代付信用证的作用
1.开证申请人提供短期融资
信用证支付类似于信用证下的进口外汇押注。银行以预付款的形式为开证申请人提供短期融资,使开证申请人在提货前无需向外支付,减轻了资金压力。
2.融资利率较低
目前,中国的外汇利率和人民币利率一样,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的规定。因此,进口外汇押注等外汇融资使用的利率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然而,由于国外闲置资金较多,资本市场发达,银行间***(进入)成本较低。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海外银行可以给客户比中国低得多的贷款利率。由于海外支付的资金来自海外银行,客观上和政策上解决了国内银行利率不合理的问题。一方面,客观上,由于资本成本低,可以基于较低的融资利率;另一方面,由于使用海外银行的外汇资金,融资过程在海外完成,不受国内外汇贷款利率的约定,避免了政策风险。因此,企业可以享受较低的融资利率,降低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率。
信用证代付业务流程
1.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开证,并要求叙述信用证支付业务,以降低利息,节约财务成本。
2.经审批,国内开证行要求申请人出具《信用证代付业务申请书》,并与申请人签订《进口代付合同》、《信托收据》等文件。
3.境内开证行与开证行境外分支机构签订《信用证下的代付业务协议》。
4.境外交易银行将信用证要求的文件发送到国内开证银行,并要求根据信用证条件付款。
5.国内开证行收到境外交单行的文件和付款指示后,通过电信通知其境外分支机构的授权付款指示,如付款金额、付款到期日、付款到期日等。
6.开证行境外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国内开证行授权支付指示到期向境外交单行支付款项。
7.在约定的时间内,国内开证行将款项返还给其境外分支机构。
8.开证申请人到期后,将进口支付的款项和利息支付给国内开证行。
信用证支付的利息计算
开证行通常不收取手续费,只收取利息费,只收取利息。收取利息的方同。通常采用后收利息法,即申请人在支付到期后返还本息。还款来源完全取决于企业经营的利润。信用证利息计算公式为:
信用证支付利息=支付金额×代付年利率×代付天数/360
1.代付金额
每次支付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境外交易银行的总金额(通常指受益人提供的汇票或商业发票)。支付的目的仅限于履行支付。一般来说,在具体操作中,开证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根据国内开证银行的授权支付指令到期,直接向境外交易银行支付款项,不再进入申请人账户。
20代付年利率
外汇融资利率可根据信用证使用的货币选择。例如,如果进口信用证使用美元、日元等外币,则使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融资利率。
融资年利率的计算一般基于银行间银行的***利率(如美元为LIBOR,日元为TIBOR,港元为HIBOR)在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浮点(Margin)确定。如果是美元,一般银行会在英国同行银行拆除利率。(LIBOR)基础上加0.5%~1.5%;也有少数银行(尤其是资金充裕的外资银行),信誉好的企业可能在LIBOR利率上加0.25%左右。
3.代付天数
支付天数一般不需要复杂计算,一般根据开证申请人的***需要确定。如果开证申请人需要30天才能筹集到信用证下的外汇资金,进口支付天数可以是30天;如果筹集外汇资金需要60天,进口支付天数可以是60天,但一般不超过90天。
4.使用币种
代付一般使用原币(即信用证及单据使用的货币)直接对外付款,不需要、也不可以兑换(结汇)成人民币使用。除此之外,代付货币还必须是开证行的境外分支机构所在国家使用和流通的货币,常见的有美元、日元、欧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办理信用证代付业务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信用证支付申请人
1.钱不入账
信用证支付由开证行境外分支机构根据国内开证行授权支付指示到期直接支付给境外单行,不再进入支付申请人账户。因此,支付申请人不能像其他外汇押注一样将融资资金用于国内货币(人民币)。
2.短期融资
进口支付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90天内的长期信用证,其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
3.金额限制
付款金额由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与开证行协商后决定。
4失去拒付权
办理进口支付后,开证行已对外支付。因此,进口支付申请人在文件一致或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下,也失去了拒绝支付的权利。
5.货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
办理进口代付后,代付申请人在没有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得到了货物的使用权,但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归开证行。
(二)开证行
1.了解代理申请人的信用状况
由于进口还款的唯一来源是开证申请人的经营利润,了解开证申请人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非常重要。
2了解进口货物的市场情况
若进口货物属于畅销产品,由于其流动性强,可适当放款押汇条件;相反,应严格控制。
3适当考虑增加其他安全措施
由于进口支付还款来源单一,风险较大,需要时可考虑增加其他担保或抵押,如要求开证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增加第三方担保、房地产抵押、证券质押等,防止风险发生,使开证申请人处理业务,使开证银行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不得再办理进口押汇业务
信用证支付业务的本质是进口外汇业务,进口外汇业务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境外分支机构的融资资金,因此从银行给予企业信用的角度来看,银行在信用证支付业务中,给予企业信用,如果进口外汇业务,等于在业务背景下,给予双重信用,无论从风险还是管理规定,都不允许。因此,在支付信用证到期还款时,开证行不得为开证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办理进口外汇,并用进口外汇资金偿还本息。
5确定风险系数和占用额度
办理进口支付后,开证行存在货币损失的风险:一方面,开证行使用境外分支机构的资金支付开证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提供资金;另一方面,如果开证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各种原因进口支付和货物(如使用或转售),开证行可能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进口支付的风险系数较高,为1.0,并在开证银行占用开证申请人(代付申请人)的工商授信额度。
6注意付款后的期间管理
在实践中,付款后的期限管理非常重要。开证行必要时,必须监控开证申请人(付款申请人)进口货物的退货情况。当开证申请人(付款申请人)出现不利于还款的迹象时,应严格监控进口货物的退货,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参考文献
- ↑ 张峻主编.新兴的商业银行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03.
- ↑ 2.0 2.1 周岳梅,孙海洋主编.国际贸易融资结算操作技能培训.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02.
- ↑ 3.0 3.1 庄乐梅,韩英编.贸易融资与外汇理财实践.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1.
信用证代付
信用证代付发表于2023-03-20,由周林编辑,文章《信用证代付》由admin于2023年03月20日发布于本网,共2817个字,共5976人围观,目录为信用证,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信用证代付》相关的内容。
版权声明:
文章:(信用证代付),来源:,阅读原文。
信用证代付若有[原创]标注,均为本站原创文章,任何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任何内容不得引用,文章若为转载文章,请注明作者来源,本站仅为分享知识,不参与商业活动,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