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名本票
什么是不记名本票?
不记名本票是本票的一种,记名本票的对称性。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是根据本票记录权利人的方式对本票进行的一种分类。不记名本票是指权利人(受款人)的名称不记录在票面上,而只是指以来人为受款人的本票。
不记得名本票的权利归属
这张票的票据权可以授予任何持票人或来人。持票人在转让票据权利时,不需要作为背书,只能通过交付完成转让。当票据到期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票据。由于这张票是给来人的,所以持票人必须妥善保管,以避免丢失,一旦丢失,其损失将由持票人自己承担。因为这张票丢失后,不容易预防,作为出票人,无论谁来给他付款提示,只要符合票的要求,他都无权拒绝。
相关内容
- 记名本票
参考文献
- ↑ 蓝全普着.民商法全书[M].199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第一版
- ↑ 宋炎禄.票据法[M].1993年2月,中国金融出版社第一版
不记名本票
不记名本票发表于2023-03-20,由周林编辑,文章《不记名本票》由admin于2023年03月20日发布于本网,共388个字,共5084人围观,目录为外贸收款,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不记名本票》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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