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
国际保理的概念
国际保理是近一二十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贸易结算方式。国际保理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出口商将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文件转让给保理商,以获得应收账款的大部分款项。进口商未付款或逾期付款的,保理商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应当承担第一次付款责任。保理人对上述预付款无追索权的,还应当保证余额,称为无追索权保理,否则为追索权保理。
国际保理是银行作为国际贸易记账的保理(OPEN ACCOUNT,缩写0/A)提供出口贸易融资、销售会计处理、应收账款收集、买方信用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
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到期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其应收款出售给保理商后,保理商在发票到期日从债务人 手中收回债务,扣除服务费后支付给出口商)。国际保理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资金服务、信用保险服务、管理服务、信用调查服务等。
从广义上讲,它是指保理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信用销售(O/A)或者接受承兑单(D/A)结算方式时,卖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整合出口贸易融资、会计处理、应收账款收集和买方信用担保。根据1995年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第二条的规定,保理是指一方(供应商)与另一方(保理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卖方(供应商)将根据现有或未来与买方(债务人)签订的货物(服务)贸易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至少提供以下两项服务:1贸易融资;2销售账户管理;3应收账款收集;4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
国际保理运营类别
根据参与保理业务的保理人数,国际保理可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是指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保理业务;后者是指两个不同的保理商通过业务连接与该地区的出口商或进口商经营保理业务。各种保理业务都基于保理协议,如双重保理,包括出口商和出口保理商之间的出口保理协议和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之间的相互保理协议。
保理协议以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销售合同为前提。国际保理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债权转让关系,即保理人通过保理协议从出口商购买应收账款,并以新债权人的名义向进口商收取账款。
国际保理流程
国际保理业务有两种经营方式,即单一保理和双重保理。前者只涉及一方保理人,后者涉及进出口保理人。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双重保理方式。双重保理方法主要涉及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人和进口保理人四方。以出口保理为例,介绍其业务流程。
出口商是国内一家纺织公司,想向英国一家进口商出口丝绸服装,想赊销(O/A)付款方式。
国际保理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不同的国际保理有不同的参与者。在国际双重保理的情况下,将形成出口商与进口商、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的四层关系。
1.货物销售合同关系是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关系。
2.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是根据出口保理协议建立的合同关系。出口保理协议是国际保理交易中的主要合同。根据本协议,出口商应将出口保理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合格应收账款转让给出口保理,使出口保理商对这些应收账款获得真实、有效、完整的权利,从本质上保证应收账款有效、有价值、无障碍。
3.出口保理人与进口保理人之间存在相互保理合同关系。进出口保理人之间应签订的相互保理协议具有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出口保理人将从供应商购买的应收账款转让给进口保理人,形成法律关系。
4.实际上是进口商和进口保理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没有合同法律关系,但由于进口保理商最终收购了进口商的应收账款,只要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销售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或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禁止转让,保理商就可以合法有效地获得应收账款,而无需事先获得进口商的同意,实际上与进口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发表于2022-05-26,由周林编辑,文章《国际保理》由admin于2022年05月26日发布于本网,共2573个字,共5279人围观,目录为外贸术语,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国际保理》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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