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贸易法是指什么意思,什么是金融服务贸易法(Financial services trade law)
金融服务贸易法(Financial services trade law)
金融服务贸易法是什么?
金融服务贸易法是调整一个国家对外金融服务贸易管理过程中际金融服务贸易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服务贸易法的性质
一是金融服务贸易法是管理法。金融服务贸易过程中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不同类型的关系:跨国金融服务提供商与服务接受者之间的关系;跨国金融服务提供商管理过程中的关系;金融服务贸易管理过程中的关系:第一关系是典型的外国民事关系,与一般外国民事关系没有实质性差异,无需金融服务贸易法的特殊调整。只有后两种关系需要《金融服务贸易法》的特别调整。因此,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金融服务贸易法》是管理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和管理法。
二是金融服务贸易法是贸易法与金融法的融合。至少有三种理解金融服务贸易法:金融法;贸易法;贸易法与金融法相结合。
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看,金融服务贸易的本质是如何向其他国家开放自己的金融服务市场。由于金融服务贸易的无形性质,它不受关税壁垒的限制。因此,一个国家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管理是通过管理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来实现的。因此,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金融服务贸易法几乎相当于外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法;从现实来看,没有一个国家制定了特殊的金融服务贸易法,这自然得出了它属于金融法的结论。然而,这一观点的缺点是忽视了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性质,忽视了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关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国家之间的关系。如果属于金融法或外国金融机构监管法,那么一个国家是否以及如何向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开放自己的金融服务市场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不受任何多边规则和纪律的限制。因此,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不仅应考虑到金融服务规范围和地区域法律的调整。
虽然将其纳入贸易法可以避免上述金融法的不足,但金融服务贸易确实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毫无疑问,还有其他问题。金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和一般服务贸易的区别在于,它交换了一种特殊的服务,即金融服务。由于金融服务在一个国家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几乎所有国家都受到了高度严格的控制。各国从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市场退出等方面严格监督和管理金融服务贸易的主体,即金融服务提供商。因此,从开放市场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不仅要考虑经济利益,还要考虑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这是传统贸易法无法解决的。
金融服务贸易法的价值
(般分析法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认为,价值的一般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求的外部事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人们使用的井显示了人们需要的事物的属性。因此,人类的需求是产生价值的前提,没有人类的需求,就没有价值问题。简而言之,价值是对象对主体的意义,包括对象对主体的需求和对象的绝对超越。法律的价值是基于法律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对人的意义是法律对人的需求的满足,也是人对法律的绝对超越。在实践中,人类的需求是多层次的,相应地法的价值具有多层次、多层次的特征,包括法律的秩序价值、效益价值、自由价值、平等价值和正义价值。此外,由于人类的需求不断变化,法律的价值内容也随着人类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即法律的绝对超越指向。
(二)金融服务贸易法的价值: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
虽然价值问题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它在法律科学中是不可避免的。金融服务贸易法的研究也不例外。金融服务贸易法的价值应该是金融服务领域法律价值的特殊体现。一般来说,反映金融服务贸易法的价值是金融业的效率和安全价值。
一是效率价值。效率是经济学中使用最广泛的概念,但在经济学中没有统一的定义,最常见的接受是帕累托的效率。它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帕累托在他的《政治经济学讲义》和《政治经济学教程》中给出的。他指出,对于某些资源的配置,如果没有其他可行的生产配置,经济中的所有个人至少都和他们的初始情况一样好,至少有一个人比初始情况更严格,那么资源配置是最好的。因此,金融效率是指资本整合的效率,是指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中介或在市场服务体系下实现的金融资源的帕累托效率配置。
就《金融服务贸易法》的效率价值而言,它不仅包括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价值,还包括经济效益价值;不仅包括微观效率价值,还包括宏观效率价值。具体来说,《金融服务贸易法》通过减少或消除金融服务贸易壁垒,促进金融服务的自由贸易;通过市场准入将竞争引入金融服务领域,通过国民待遇确保国内外金融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公平竞争。这打破了金融部门高度垄断的局面。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规模经济优势,根据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化;国际市场的竞争促进金融机构减少浪费,改善管理,变得更加有效;为了获得或维持优惠贷款渠道或其他特权而寻求特殊利益的高成本活动,也将在自由化环境中变得越来越不可行。所有这些都降低了金融服务的运营成本,提高了金融部门的效率。在这一点上,欧盟金融服务指令可以在没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下实施单一个许可以通知。因此,可以大大降低国内金融机构的跨境许可以通过建立金融服务成员的地区域限制度。
《金融服务贸易法》不仅提高了金融部门的效率,而且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金融体系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健全的金融体系可以有效地动员社会储蓄,促进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将改善人们的金融需求,扩大融资来源,刺激金融发展。此外,《金融服务贸易法》将国家金融服务贸易管理置于法律约束之下,客观公正地实施国内管理措施,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本投资。
第二,安全价值。金融业的安全对每个国家甚至整个国际社会都很重要。这不仅是因为金融是一个国民经济的中枢神经系统,也是因为金融危机的独特连锁效应。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已经很好地解释了这一点。金融安全首先是金融资产安全,即货币、债券、股票、存款、贷款、外汇储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个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金融资产安全和信用安全是金融机构安全的基础;金融机构安全是金融安全的核心。
《金融服务贸易法》的安全价值在于,它将《一般贸易法》的原则引入金融服务领域,促进金融服务的自由贸易。同时,考虑到金融服务的特殊性质,其进行了不同的处理和特殊规定。
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在行使政府权限时提供的服务,包括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寻求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公共实体,不受金融服务贸易法调整范围的限制,以确保宏观经济政策的独立性。
其次,允许一个国家采取谨慎措施,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确保金融体系的统一和稳定。只要这些措施是谨慎的,它们就不受一个国家开放其金融服务市场的义务的限制。审慎措施的具体范围没有共同的约束规则,采取措施的国家完全取决于国家的具体情况。因此,一个国家在采取这些措施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权。
最后,绝大多数金融服务贸易都伴随着国际资本的流动。因此,为了确保金融服务贸易的顺利进行,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资本的自由流动。在宏观经济政策和国内金融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资本流动自由化的实施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引发金融危机。《金融服务贸易法》规定了相关资本的自由流动,但也规定了足够的保障机制。它允许一个国家暂时限制或禁止与金融服务贸易相关的资本流动,以避免资本过度无序流动造成危机的可能性。
简而言之,《金融服务贸易法》的效率全价值有助于一个国家开放自己的金融服务市场,享受贸易自由化的利益,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它可以利用它提供的保障机制来抵御可能的危机和风险,保持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稳定。
(三)金融服务贸易法的价值关系
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既互补又可替代。互补性表现为提高金融效率有助于提高金融安全;没有金融安全,金融效率就无法持续提高。金融自由化战略的替代性表现为提高金融效率,可能不利于金融安全,以提高金融安全为目的的控制措施可能会降低金融效率。互补性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替代性决定了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从具体法律规定来看,金融行业的效率要求取消对金融行业不必要的政府干预,在某些方面放松对金融行业的控制,特别是市场准入控制,以增加金融市场的竞争;金融行业的安全要求法律尽可能为金融行业设定一些保障机制,最明显的体现是给予金融监管当局更多的控制权。在这方面,金融服务贸易法的效率价值与安全价值存在明显的冲突:一是放松控制,二是加强控制。放松控制意味着金融机构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可能从事高风险的投机活动,这无疑危及金融业的安全;随之而来的金融市场,更多的竞争对手,更多的资本流入,更广泛的金融服务也使监管当局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提高金融安全水平只能依靠谨慎的金融监管,但监管措施也可能降低金融效率。第一,监管措施可能会增加金融交易成本身的成本,从而降低金融交易效率,从而降低金融系统的时间。
但两者之间的冲突并不是绝对的,在不同的国家和历史时期也有不同的答案。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金融发展是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的基本保障,任何金融效率低下或停滞不前都可能导致金融甚至整个经济的混乱和动荡。因此,《金融服务贸易法》消除了金融服务贸易的障碍,追求金融业效率的提高,但也规定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机制,以确保金融服务自由贸易的利益得到真正实现,而不会被金融风险所抵消。简而言之,《金融服务贸易法》消除了不合理的贸易控制,而不是对金融业的谨慎控制。但在实践中,有必要区分哪些措施需要维护金融安全,哪些措施需要消除不合理的贸易障碍,这显然是非常困难和复杂的。在不同的国家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不同的答案。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效率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冲突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开放金融服务贸易的过程中,总是应该在效率和安全之间进行选择:效率优先或安全优先,或贸易目标优先或控制目标优先。因此,一个国家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过程的本质是平衡金融业的效率和安全的过程。效率与价值的协调要求一个国家在开放金融服务贸易的过程中不能单方面追求金融业的效率;建立合理的控制结构,为效率的实现创造安全稳定的控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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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贸易
参考文献
↑温树英着.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法律法规.2005年2月,人民法院出版社第一版.
金融服务贸易法是指什么意思,什么是金融服务贸易法(Financial services trade law)
金融服务贸易法是指什么意思,什么是金融服务贸易法(Financial services trade law)发表于2022-11-19,由周林编辑,文章《金融服务贸易法是指什么意思,什么是金融服务贸易法(Financial services trade law)》由admin于2022年11月19日发布于本网,共4097个字,共5431人围观,目录为外贸术语,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金融服务贸易法是指什么意思,什么是金融服务贸易法(Financial services trade law)》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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