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
什么是完全竞争的保险市场?
完全竞争保险市场这意味着市场上有许多保险公司,每个保险公司都可以提供同质和无差异的保险商品,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由进出市场,所有公司都是价格的接受者,并掌握足够的信息。在自由竞争模式下,保险市场处于不受任何障碍和干扰的状态。同时,由于大量保险人的存在,每个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的份额很小,任何保险人都不能单独控制市场价格,保险市场自发调整保险商品的价格。在这种市场模式下,保险资本可以自由流动,价值律和供需规律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国家保险管理机构对保险企业的管理相对宽松,保险行业协会在市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完全竞争性的保险市场是一个理想的市场,它可以最充分、最适度、最有效地利用生产资源。然而,由于其要求非常严格,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竞争性的保险市场并不存在。在保险业发展的早期阶段,西方国家出现了类似的市场,而在当今真正的保险市场中,完全的自由竞争已经不复存在。
完全竞争保险市场的条件
竞争性保险市场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保险市场上有大量的买卖双方,他们的供求关系决定了市场价格。因为他们都是独立的,没有人能决定保险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只能接受市场决定的价格;
②保险供应商提供的保险商品和劳务基本相同。没有一家保险公司能垄断一种保险。保险需求者对任何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和劳务都有同样的看法,没有特殊的爱好;
③保险市场的参与者具有完备的信息,市场上所有的需求者或其代理人和供给者或其代理人充分掌握保险市场信息、保险价格等,保险需求者不可能受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去购买保险,供给者也不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来出售保险。保险经营的各类要素在市场上的流动是理性。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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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黄芳.保险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08月第1版
- ↑周勇.新保险基础:案例分析.2003年3月,立信会计出版社第一版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发表于2022-06-04,由周林编辑,文章《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由admin于2022年06月04日发布于本网,共844个字,共5168人围观,目录为经济百科,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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