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收入结汇制

摘要:外汇收入结汇制    什么是外汇收入结汇制度?外汇收入结汇制度是指境内机构的各类外汇收入除允许存入现汇的账户的都必须按照银行挂牌汇率,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度的规定外汇收入结汇制度实施后,取消现行各类外汇留成、上缴、配额管理制度。结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中国所有中资企业...

外汇收入结汇制

   

什么是外汇收入结汇制度?

外汇收入结汇制度是指境内机构的各类外汇收入除允许存入现汇的账户的都必须按照银行挂牌汇率,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

外汇收入结汇制度的规定

外汇收入结汇制度实施后,取消现行各类外汇留成、上缴、配额管理制度。结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国所有中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的各种外汇收入必须及时返还中国,并按银行上市汇率出售给指定的外汇银行。

①出口或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取得的外汇;

②为政府机构提供交通、邮电、旅游、保险等服务的外汇;

③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应缴纳的外汇净收入,境外劳务承包和境外投资应转回境内外汇利润;

外汇收入结汇制-图1

④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外汇。

(2)境外投资和所有个人外汇允许在指定的外汇银行开立现金账户,但用于支付国内费用的,应兑换成人民币。

①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外汇;

②境外借款、发行债券、股票取得的外汇;

③劳务承包公司境外工程合同期内转入境内的工程往来款;

④捐赠具有特定用途的外汇;

⑤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等境外法人驻华机构的外汇;

⑥所有个人外汇。

进行结汇的外汇收入的项目

结汇的外汇收入包括以下项目:出口或先支付后收货等交易行为取得的外汇、境外贷款下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海关监管下境内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交通运输、港口、邮电、旅游、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等行业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入的外汇、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费用、罚款等。,土地使用权、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向境外出售房地产等资产收入的外汇、境外投资企业收回的利润、境外经济援助项目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境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还的外汇保险金、境外捐赠、资和援助收入的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外汇。

参考文献

  1. ↑吴炯,周恩惠.最新经济法实践手册.1997年1月,世界知识出版社.
  2. ↑胡冬鸣.财务管理(上册)·教材).2007年南海出版公司.3.

外汇收入结汇制

外汇收入结汇制发表于2022-06-08,由周林编辑,文章《外汇收入结汇制》由admin于2022年06月08日发布于本网,共817个字,共5807人围观,目录为外汇术语,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外汇收入结汇制》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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