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
资本项目外汇是什么?
资本项目外汇是指国际收支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包括直接投资、各种贷款、证券投资等项目。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内容
中国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章规定了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登记。
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从事有价证券或衍生品的发行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市场准入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登记。
第十七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或者从事境外证券、衍生品的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提前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外债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外债。
第十九条提供对外担保的,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
第二十条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国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的,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出售给经营外汇结算售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不需要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外汇支付和外汇购买的管理规定,以有效文件向经营外汇结算和外汇销售的金融机构支付。国家规定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算纳税后,属于外商投资者的人民币,可以从经营结汇销售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
第二十三条资本项目外汇结汇资金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监督检查资本项目外汇结汇资金的使用和账户变更。
资本项目外汇
资本项目外汇发表于2023-03-20,由周林编辑,文章《资本项目外汇》由admin于2023年03月20日发布于本网,共987个字,共5941人围观,目录为外汇术语,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资本项目外汇》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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