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市场
中国台湾证券市场(TaiwanSecuritiesMarket)
中国台湾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台湾证券市场的发展起源于商店市场。1949年初,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1953年后,台泥、台纸、工矿、农林等公司的股票和土地债券的流通。1962年2月9日,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并关闭了商店市场。1968年4月,《证券交易法》宣布实施,为中国台湾证券市场管理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后,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中国台湾修订了《证券交易法》五次。1982年,台湾省重新开放了债券商店市场,1989年重新开放了股票商店市场。1994年11月,在台北证券商业协会柜台交易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重组成立了中国台湾证券柜台交易中心。目前,中国台湾证券市场包括集中交易市场(上市交易)和商店交易市场(柜台交易)。
中国台湾省证券市场的形成标志是1962年台湾省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中国台湾省长期以来一直强调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因为担心金融危机爆发时无法获得国际金融组织的救援。此外,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导的岛内证券市场波动剧烈,发展不成熟。为了避免巨额外资进入对市场的影响,中国台湾省证券市场长期实行封闭政策。直到20世纪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台湾省证券市场才开始对外开放。20世纪90年代,中国台湾省资本市场开放步伐加快。到目前为止,中国台湾省证券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国际化程度很高的市场。台湾省股市指数被列为国际重要股市指数,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比开放前大大加深。
中国台湾证券市场对外开放似乎经历了三个阶段:
- 1983-1991年开放岛内投资信托公司募集海外基金投资台湾省股市阶段;
- 1991-1996年QFII阶段,对QFII开放证券投资;
- 1996-至今,GFII(General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现阶段,证券市场对境外法人和自然人的完全开放已初步实现。可以说,在中国台湾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个过程中,QFII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是台湾省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交易所。自1962年正式开业以来,一直是台湾唯一的证券集中交易场所。其主要业务是提供现场设备和服务,供证券公司竞争交易上市证券,并处理交易、清算和交付事宜。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自成立之日起,采用典型的招标制度,从最初的手动结算交付发展为电子交易。
根据交易所年报,到2004年底,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开户总数超过1400万户,上市公司697家,上市普通股和特殊股704只,可转换债券5只,总股5031亿股,市值13只.99兆新台币。除公司股票外,还有存托凭证、受益凭证、认购权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等证券上市交易。
中国台湾证券柜台交易市场,又称二板市场,被视为上市股票的预备市场,因为它长期承担辅助上市股票转化为上市股票的任务。1988年开始筹备柜台交易服务时,其目的是为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公司开辟股票流通渠道。柜台中心是财团的法人制度。其资金来源最早是证券商业银行间协会的捐赠,然后是业务盈余的积累。
柜台中心的交易模式主要是招标制度,辅以做市商制度。截至2006年3月10日,柜台中心投资者开户总数超过1000万户,柜台公司股票511家。此外,还有公共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股权认证、衍生品等交易品种。
兴柜市场是一个新开发的股票市场,旨在取代以交易商为中介的未上市上市股票交易,将未上市上市上市股票纳入制度化管理,为投资者提供合法、安全、透明的交易市场。所谓兴柜股票,是指已申报上市或上市咨询合同的公开发行公司的普通股。在上市或上市前,经柜台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先在证券公司营业处讨价还价的股票。
兴柜市场由柜台中心管理,只有一种交易方式,即在证券自营商的营业场所进行议价。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法证券交易,享受发行公司信息披露、交易市场信息透明、支付结算操作安全方便的多重保障。截至2005年3月,兴柜股份有限公司数量为245家。
从上市标准来看,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柜台中心和兴柜市场形成了不同的层次:交易所对上市标准要求最严格,其次是柜台中心,兴柜市场标准最低。具体来说,上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设立年限、资本金额、盈利能力和股权分散(见附表)从退出角度看,在交易所终止上市的股票也可以在柜台中心上市。
通过调整不同市场甚至同一市场不同板块的上市标准,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募集资金的要求和社会热钱的出路。特别是对于创业不久、在行业中地位尚未确立、性质风险较高的科技公司,相对灵活的上市标准为资本筹集提供了良好的渠道。但需要注意的是,风险或利润等因素对科技行业市场有重大影响,如TIGER的夭折。
目前中国台湾证券市场现状可以归纳为几个重点:第一,正在加强公司治理和信息的透明化。有关加强公司治理的部分,刚才许副校长也详细的着墨,事实上加强公司治理是在证券交易法里面有规范的,导入独立董事制度。在导入之前,早在1997年,我就开始导入外部董事的制度,因为台湾省的中小企业很多是家族企业,所以需要导入外部董事,让公司治理能够落实。至于信息透明化,包括发行面、交易面、结算面,这些讯息都要透明。
第二,交易和结算平台的效率。事实上,中国台湾的交易效率和结算效率与国际平行,效率非常高。
第三,风险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事实上,证券市场已经完善了一些风险控制,包括交易风险控制、证券公司运营风险控制和上市公司风险控制。
第四,投资人保护工作逐步落实。设有专门的机构办理投资人保护工作,效率非常高。投资人保护中心经常将一些不法人士移送法办,以全体诉讼来进行。
五是金融商品多元化发展。
第六,跨行业服务整合。目前,世界上大约有两种趋势: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中国台湾已朝着混业经营方向发展。混业经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另一种是综合银行的形式。台湾省的做法接近美国的制度。它是一家由金融控股公司设计的银行、证券和保险子公司。然而,这些子公司可以进行业务销售、业务整合和建立一些共同销售平台,这实际上有助于提高竞争力。
台湾证券市场的特点
中国台湾证券市场的几个特点:
⑴、股市暴涨暴跌,波动剧烈。近十几年来,中国台湾股市波动异常剧烈,1990年股价指数最高12495点,最低2560点,震幅达9905点。此后十年,股市在4600点附近震荡,平均每年震幅近3000点。
⑵、市场投资者众多,交易活跃。台湾省证券市场开户1200万户,开户700万户(一人可开多户),占台湾省岛屿总数的1/5;1990-2000年平均年营业额为192900亿新台币,2000年达到305265亿新台币;1990-2000年平均营业额周转率为270%,1990年最高营业额为506%,2000年仍为259%,远高于纽约、伦敦、东京和香港。同期,中国大陆占378%。
⑶、集中交易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相辅相成。柜台交易市场对高科技企业有很大的支持。
⑷、证券种类繁多。除普通股外,还有特殊股、债券换股权证、存托凭证、上市受益凭证、认股权证、政府公债、公司债、外国债等。
⑸、可信用交易。
中国台湾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
中国台湾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一是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事实上,台湾省的证券交易所或柜台交易中心也非常积极地吸引投资,鼓励一些国内外企业上市,吸引国内外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交易结算平台,促进与市场的交易,目前正在推广。
二是市场运作体系向健全发展。包括加强上市公司管理的审查机制,监控公司治理的相关管理机制,整合跨市场公共运营。
第三,税收制度更加完善。因为目前台湾省的一些金融商品实际上有不同的税制,现在逐渐向新的税法改善,最近有了很大的突破。
第四,专业创新服务。从这些方向积极开发新的金融商品,提高市场和信用服务的价值,提高发行公司信息的透明度。
第五,提高运营效率。包括整合相关机构数据库资源,加强安全机制,不断完善计算机交易结算相关系统。
六是加强风险管理。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审查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这是中国台湾市场的发展方向。
台湾经纪分公司增加到1000多家,现在开始逐渐减少,经纪人数量逐渐减少,自营商也先增加后减少,现在一路减少。
目前,台湾省证券业的发展方向和金融控股证券公司的信用评价有所提高,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可以看出,加入金融控股的证券公司确实有助于提高质量。加入金融控股证券公司进行大规模、全面的发展。证券、银行和保险的整合可以进行联合营销、发行和销售。如果你不加入金融控股证券公司,你将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强调专业化和差异化。
目前,中国台湾证券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几个方向:一是规模要大,这样才能做很多商业项目。第二,加入金融控制,被称为嫁给一个富裕的家庭,在台湾省也很受欢迎。第三,业务应该多样化,开发一些新的金融商品,开发一些新的业务。第四,国际化,一些证券公司占国际利润的20%或30%,我的公司就是这样。第五,电子业务。
证券业跨业务的发展包括先进的管理账户和其他金融业务。证券公司可以与非金融控制系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公司进行战略联盟。事实上,只有14家公司参与了金融控制。目前,在台湾省,新金融产品的发展是这样的。原产品为股票、公司债券、公共债券、基金和转换公司债券。创新产品有认购权证书、转换公司债券资产交换、选择权(选择权非常发达)和指数股票基金ETF、结构型商品ELN和PGN。
在中国台湾证券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中,组织是朝着金融控制或战略联盟的方向进行的,业务发展战略是朝着财富管理、现金账户和信托等新业务发展。商品是为客户量身定做的,比如PGN、ELN因此,组织、业务和商品都朝着创新的方向发展。
中国台湾证券市场的主要法律法规
台湾省证券市场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是亚洲新兴市场之一。30多年来,中国台湾省地方当局颁布实施了50多项证券法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1)《中国台湾省证券交易法》。它是台湾省证券市场最重要的证券法规,于1989年1月29日颁布实施,随后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①规定募集、发行、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准则。
②规定证券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证券承销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经纪人。
③规定证券交易所行为准则。
(2)《证券商管理办法》。最早颁布于1961年6月21日,其后几经修改。主要内容是规定证券发行公司、承销商及经纪人之条件及行为准则。
(3)《中国台湾省证券公司设定标准》。1988年5月17日颁布实施。主要内容包括:①规定证券公司的条件。承销商、自营商、经纪人的最低实收资本分别为新台币4亿元、4亿元和2亿元。②规定金融机构申请兼营证券业务,只能从证券承销、自营销售、代理销售等业务中选择。③规定证券分支机构的设置标准。
(4)《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管理规则》。1990年10月16日颁布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许可证或特许经营条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和监督规定。
(5)《中国台湾省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记录事项准则》。1988年6月7日颁布实施。主要内容是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准则。
(6)《中国台湾证券发行人募集发行证券处理准则》。1988年7月26日颁布实施。主要内容是规定新股募集发行的有效申报条件和程序、申请批准标准、公司债券募集发行的条件和程序等。
(7)《中国台湾复华证券金融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经营办法》。1990年11月5日颁布实施,是中国台湾证券市场融资融券和信贷交易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主要内容包括:规定融资融券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设立融资账户;融资申请和偿还;融资担保的补充和处罚等。
(8)《中国台湾省证券集中保管管理规则》。1989年8月18日颁布实施,是中国台湾省证券市场存管业务的基本制度。主要内容是:规定证券集中存管的要求和标准;规定设立证券集中存管机构的条件和行为准则;等等。
台湾证券市场
台湾证券市场发表于2022-06-09,由周林编辑,文章《台湾证券市场》由admin于2022年06月09日发布于本网,共4797个字,共5440人围观,目录为经济百科,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台湾证券市场》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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