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机构
国际能源机构(InternationalEnergyAgency;IEA)
介绍国际能源机构
国际能源机构成立于1974年的石油消费国政府间经济联合组织。由16个工业国家发起,主要针对工业国家OPEC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能源组织。目前有26个成员国,旨在协调能源政策,发展石油供应自给能力,共同采取措施节约石油需求,加强长期合作,减少对石油进口的依赖,提供石油市场信息,制定石油消费计划,按计划分享石油,促进与石油生产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的关系。
国际能源机构的主要活动
(1)当出现石油短缺时,该机构在成员之间实施紧急石油共享计划。也就是说,当一个或一些成员国的石油供应短缺超过7%时,该机构的董事会可以决定是否实施石油共享计划。各机构成员国应当按照相互协议共享石油库存,限制原油消耗,向市场出售库存。
(2)该机构还要求各成员国保持一定数量的石油库存,即石油进口量不低于90天。
(3)加强长期合作计划,加强能源供应安全,促进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加快替代能源发展,建立新能源技术研发,改革能源供应立法和行政障碍。
(4)开展石油市场信息协商制度,稳定石油市场贸易,对石油市场未来发展有良好信心,加强与石油生产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的关系。
(5)采取适当的行动限制能源与环境的关系,如限制汽车、工厂和燃煤力发电厂的排放,研究清洁燃料。
(6)该机构定期预测世界能源前景,供全世界参考。IEA自成立以来,由于油价下跌和石油供过于求,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没有发挥很大作用。IEA国家对何时使用石油储备以及如何分享石油储备有不同的看法,缺乏具体措施。IEA主要贡献是提出了战略石油储备的概念,然后各国建立了不同程度的石油储备,以切断IEA国家石油供应企图具有威慑力。
国际能源机构成员
国际能源机构成员的不同,国际能源机构的成员可分为签署国和加入国。
(1)签署国。国际能源机构有16个签署国: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和美国。这些国家要么出席了1974年2月的华盛顿能源会议,要么参加了布鲁塞尔的能源协调小组,要么都参加了起草国际能源纲领协议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的决定。在11月18日签署《国际能源纲领协议》之前,各国还参与了1974年11月15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的决定。上述16个国家组成了一个完整的签署国集团,其成员只适用于加入程序,而不适用于签署程序。在国际能源纲领协议正式生效之前,该协议暂时适用于所有签署国。
(2)加入国。理事会应根据大多数决定任何加入申请。到目前为止,新西兰(1976年)、希腊(1977年)、澳大利亚(1979年)、葡萄牙(1981年)、芬兰和法国(1992年)、匈牙利(1997年)、韩国和捷克(2001年)等10个国家已经成为国际能源机构的成员。
国际能源机构的特点
国际能源管理局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结构中的一个独立组织,总部设在巴黎。理事会负责通过决议,每个成员国的能源部门都由政府高级官员任命。经常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国际能源机构代表团讨论,代表团成员是这些国家对外政策和能源部门的代表。国际能源机构秘书处负责业务管理,收集和分析信息,评估成员国的能源政策,编制预测报告,研究能源领域的一些特殊问题,并向成员国政府提供建议。秘书处由管理委员会任命的执行总裁领导,现任执行总裁是法国人克劳德·曼德尔。
常设部门和专门委员会有长期合作与政策研究部、能源研究与技术委员会、应急部、石油市场部和非成员国办公室。这些部门由成员国能源领域的专家组成,并在国际能源机构框架内开展活动。
国际能源机构的实际活动的特点是,在国际能源机构框架下的集体能源安全体系中,跨政府的调整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能源安全被理解为与合理价格相对应的能源供应。国际能源机构的集体能源安全体系是基于国家间相互协调的原则。1974年《国际能源纲要》的协议详细规定了这些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国际能源机构的成员国必须有不少于90天的净石油进口储备;此外,消费必须受到限制,国际能源机构成员国必须利用储备与其他成员国分享石油储备。根据《国际能源纲要》规定的义务,各国制定自己的石油储备和管理制度,国内公司和国际公司参与这些机制的运行。欧盟还在自己的框架内建立了应对供应中断的反应系统,不仅规定了原油储备,而且要求建立90天以上的主要石油储备。许多国家实际上都有90天以上的石油储备。
应急部门检查并加强应急响应机制。此外,工业咨询委员会由参与能源安全体系的大型石油公司石油供应专家组成。
当一个或多个成员国的石油供应短缺,供应不足超过普通消费的7%时,国际能源机构的石油储备再分配系统可以启动。现有的石油储备按照一定的计划在遭受损失的国家之间重新分配。除了从储备系统中供应石油外,还规定降低石油消费水平,定量分配石油消费。
如有更大规模供应中断的威胁,国际能源机构执行总裁应控制石油再分配,执行总裁应在国际能源机构秘书处和工业供应协商部门的配合下开展活动。国际能源机构各成员国都有专门的国家主管部门,负责石油储备再分配的内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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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能源机构发表于2022-06-10,由周林编辑,文章《国际能源机构》由admin于2022年06月10日发布于本网,共2153个字,共5828人围观,目录为进出口贸易,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国际能源机构》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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