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摘要: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IOR-ARC)官方网站环印度洋合作联盟网站:http://www.dfat.gov.au/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简介1993年,南非外交部...

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图1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IOR-ARC)

官方网站环印度洋合作联盟网站:http://www.dfat.gov.au/

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简介

1993年,南非外交部长博塔访问印度时,首次提出了建立环印度洋区域合作的想法。1994年,毛里求斯外交部长卡斯纳里访问印度时,再次提出了印度洋经济圈的想法,倡导建立印度洋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组织,得到了环印度洋国家的积极响应。1995年4月18日,南非、印度、澳大利亚、肯尼亚、毛里求斯、新加坡和阿曼在毛里求斯发表联合声明,推动环印度洋经济圈计划。此后,有关各方召开了四次筹备会议,创始国从7个增加到14个。在1999年3月31日召开的部长理事会会议上,联盟总部设在毛里求斯。1997年3月6日至7日,环印度洋14个国家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召开部长级会议,通过联盟章程和行动计划宣布环印度洋合作联盟(IndianOceanRimAssociationforRegionalCooperation--IOR-ARC)正式成立。

环印联盟的宗旨

联盟的宗旨是遵循尊重国家***、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内部事务、和平共处、平等互利与协商一致等原则,不卷入双边等有争议的问题,推动区域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促进地区经贸往来和科技交流,扩大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成员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协调。

环印联盟是目前环印度洋唯一的经济合作组织,跨越亚洲、非洲和大洋洲,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巨大的人力资源、广阔的市场和便利的交通。联盟成员国总面积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17%,近20亿,约31%,7%,10%。

环印联盟的组织机构

(1)部长理事会(CouncilofMinisters)它是由外交部长或经济合作部长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联盟政策,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和项目,每年举行例会,必要时可以举行特别会议。

(2)***委员会(CommitteeofSeniorOfficials)它是一个由成员国政府官员组成的执行机构。会议期限为一年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负责监督审查部长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审查联盟高级工作组、商业论坛、学术组、贸易投资组提交的工作报告,确定联盟合作重点,并向部长理事会提出政策建议。相关报告与高级工作组、商业论坛、学术组、贸易投资组报告一起提交部长理事会审批。

(3)环印度洋商业论坛(IndianOceanRimBusinessForum--IORBF)由成员国政府官员和工商界人士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负责对扩大贸易、投资、金融、旅游合作、减少贸易壁垒、加强科技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提出政策建议,实施联盟合作项目和工作计划。

(4)环印度洋学术组(IndianOceanRimAcademicGroup--IORAG)由联盟各国学术界人士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负责联盟学术合作和信息交流。

(5)贸易和投资工作组(WorkingGrouponTradeandInvestment--WGTI)由成员国技术官员组成,会议期间每年举行一次或根据需要举行。负责协调和制定联盟合作项目和工作计划。

(6)高级别工作组(HighLevelTaskForce--HLTF)主要由联盟前任、现任和候任主席国家政府主管官员组成。负责研究和提出关于联盟发展方向、内部组织建设和促进对话伙伴国参与联盟活动的政策建议。

总部:协调秘书处(Co-ordinatingSecretariatoftheIOR--ARC)常设机构位于毛里求斯共和国瓦科阿,享受外交使团待遇;协调联盟政策的实施,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到2004年7月,有18个成员国: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毛里求斯、莫桑比克、阿曼、新加坡、南非、斯里兰卡、坦桑尼亚、也门、伊朗、孟加拉国、泰国、塞舌尔(2004年7月因财政困难退出)和***联合酋长国。观察员:印度洋旅游组织。对话伙伴:埃及、日本、中国、英国、法国。

2000年1月,中国被正式接受为联盟对话伙伴。2003年,中国与联盟成员国的贸易额为1054.6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2%。

环印联盟的主要活动

1998年3月,联盟第二届高级官员协会在莫桑比克首都马普托举行,重点讨论了吸收新成员、确定区域经济合作优先事项和实施合作项目资金的问题。1999年3月,联盟第二届部长理事会在马普托召开,通过《成员资格标准修正案》和对话合作伙伴联盟标准;接受孟加拉国、泰国、塞舌尔、阿联酋、伊朗为新成员国,日本、埃及为对话合作伙伴国;联盟常设机构协调秘书处;决定成立贸易和投资工作组,以促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为联盟建设的重点;批准港口管理、旅游、人员培训、海上运输和保险五项合作计划。2000年1月,联盟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在阿曼首都马斯喀特召开,通过联盟议事规则最终草案;接受中国和英国作为对话合作伙伴国。2001年4月,联盟第三届部长理事会在马斯喀特召开,决定促进法国的对话和投资合作。确定近期工作重点为创办联盟关税基础资料库、制定海关程序概要、投资制度概要、标准化和质量鉴定以及食物检测程序概要等。商业论坛和学术组分别于1998年3月、1999年3月、2000年7月和2001年4月、2002年4月举行了五届年会。

2002年5月5日至8日,联盟第五届高级官员协会在阿曼首都马斯喀特举行,确立了联盟各阶段的发展目标。最近的目标是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重点关注渔业、海上交通、能源、旅游、网络建设、港口管理、保险、跨国金融服务、技术进步加强合作,提高成员国贸易、投资体系的透明度,尽快完成标准化、质量评价和食品检测程序、海关程序和投资体系的起草。中期目标是加强成员国在贸易、投资、旅游、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合作。长期目标是建立联盟自由贸易区。同时,建议进一步明确其他机构的职能。联盟贸易投资组、商业论坛和学术组织的三驾马车机制应通过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上述想法尚待下一届部长理事会批准。

环印联盟与中国的关系

自1999年3月以来,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等国家和联盟秘书处建议我作为对话伙伴加***盟。1999年10月,唐家璇外长致函联盟部长理事会主席、莫桑比克外长西芒,称中国愿意成为联盟对话伙伴。2000年1月,在阿曼举行的联盟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上,经成员国一致同意,中国被正式接受为联盟对话伙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派团出席莫桑比克举行的商业论坛年会。

2001年4月,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张叶带领中国代表团作为对话伙伴出席了第三届联盟部长理事会会议。2002年5月,中国外交部非洲部长出席了联盟高级官员会议。2002年,中国与联盟成员国的贸易额为168.5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7.1%。2003年,中国与联盟各成员国的贸易额为1054.6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2%。

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发表于2022-06-10,由周林编辑,文章《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由admin于2022年06月10日发布于本网,共2864个字,共5921人围观,目录为进出口贸易,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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